丽波乳业公司通过行评小组向供水总公司反映:该公司今年4月搬迁,30户居民用水比例,到目前为止没有进行调整,为此多负担了水费。供水总公司了解情况后,立即责成售水部门进行了核实,得知由于该公司目前生产车间没有完全搬迁,用水未实行分表计量,加之该单位未正式提交用水比例调整申请,所以用水比例一直未进行调整。于是,有关人员一方面主动上门向用户宣传供用水政策:“混合用水应分表计量,未分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一方面针对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向用户表达了歉意。经双方协商,供水总公司待该单位搬迁工作全部结束后,对该单位进行户表改造,实行分表计量,对用水比例做出合适的调整,对居民用户按生活用水收取费用。。
目前,该公司已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现已进入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