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表改造合同中注明的“五楼以上水压不足,不负责”,属于霸王条款,应当修改,做到同城同价”。
      近期襄樊供水总公司就用户提出的水压方面的质疑,认真给予了解答:根据《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94规定,和结合襄樊市的实际情况,我市保证用户的用水需求实际管网运行的平均压力为0.24Mpa,按此折算相当于普通楼房五层楼的高度。另根据《襄樊市区供水用水管理暂行办法》、《襄樊市区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户楼层过高或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建议用户到供水企业申报自设加压和储水设备,以便保障正常用水。本市虽然有针对城市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但没有法规依据由供水企业将其纳入统一管理,二次供水发生的必要成本(电费、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人员工资等)无法另外加价,供水公司无法承担和履行保障城市高层建筑用水压力的责任,因此,目前使用单位应对加压设施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及维护,加压设施运行、维护的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部分离城市供水主管网较近的住宅,5楼以上住户认为不需要加压也有水用,因而提出要求户表改造。为了维护企业的责任、权益,襄樊供水总公司向用户解释清楚,在供用水合同中注明水压问题,在用户理解的基础上,按自愿的方式签订协议,进行户表改造。
      对于许多用户存在的疑虑,襄樊供水总公司表示将加大《襄樊市区供水用水管理暂行办法》、《襄樊市区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争取用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