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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物价局文件

襄价管字[2006]41

 

关于襄樊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

改造收费标准的批复

襄樊供水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户表’改造方案及收费标准的请示”(襄水政字[2005]30号)收悉。为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规范城市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我局于200211月下发了市区“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不含庭院内管网改造费用),经过近三年的实际改造施工,不断总结优化改造方案,大量运用新技术,选用优质耐用材料,逐步形成了规范化管理,使我市改造工程质量及水压、水压都得到了很大提高。由于原来的收费标准未包括庭院内管网费用,加之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规范化操作用材量增加,致使原收费标准难以补偿安装成本。

鉴于此,为合理补偿“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费用,经认真测算安装成本,现对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安装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安装标准(含庭院内的管网改造安装费用)。根据居民建筑特点、房型结构和供水方式,适用单进水源嵌墙式(表箱在每层楼梯道内)改造施工的居民户每户标准为825元;适用双进水源地埋式、表箱集装式改造施工的居民户每户标准为1050元;适用双进水源泵后加压(高层)式改造施工的居民户每户标准为1288元;适用三进水源地埋式、表箱集装式改造施工的居民户每户标准为1180元;适用三进水源泵后加压(高层)式改造施工的居民户每户标准为1500元。以上均为普通机械式水表,若选择使用智能卡式水表,则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加水表差价确定。

二、为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供水总公司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对收取的改造费用要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对户表改造工程的管理,节材降耗。每年21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年度的改造进度和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上述标准从200631日起执行。

 

 

 

 

00六年二月二十三日